土地被無償占用,地主成功拿回自己的土地與應得收益

鄭○○、鄭○○和鄭○○是同一塊土地的共有人。自民國42年來,他們的土地上被林○○建了一棟房屋,卻從未經過他們的同意。原告希望保護自己的權益,要求房屋被拆除並收回土地,同時希望被告因長期無權占用土地而獲得的租金利益能夠返還。案件核心爭議就在於:被告所提出的「地租繳款簿」是否能證明有權占用這塊土地,以及原告是否能成功要求返還土地和租金補償。這是一個典型的「共有人權益被侵犯」的案例,也是一個家庭與財產權利交織的故事。透過郭志斌律師的專業協助,原告才能順利維護自己的土地權益,並讓長期占用行為得到法律制裁。

一、案件類型民事土地返還及不當得利訴訟

本案屬於土地共有人權益保護及不當得利請求案件,核心在於保障土地所有權與合理利益。案件特點包括:

  1. 土地共有人權益保護
    • 土地由多位共有人所有,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建。
    • 本案中,被告在原告共有土地上建房並占用,侵害了原告權益。
  2. 無權占用及返還請求
    • 土地法第103條民法第767條規定,土地所有人可請求無權占有人返還土地並拆除妨害物。
    • 律師需證明共有人身份、占用事實及面積,確保法院認定權利成立。
  3. 不當得利及租金補償
    • 民法第179條規定,無法律原因取得利益者應返還。
    • 本案中,被告占用土地可能獲取相當租金收益,律師精算並提出請求。
  4. 程序策略
    • 追加共有人、提交證據、申請假執行,確保判決可迅速落實。
    • 適用土地法、民法及相關判例,保障權利人最大利益。

二、郭志斌律師的處理策略

在案件進行中,郭志斌律師仔細研判土地共有權與法律依據,並評估如何保障原告的合法權益,從多方面收集資料,包括土地登記資料、歷年的繳款紀錄、書面函件以及現場測量結果,將事實清楚呈現給法院。

在訴訟過程中,律師協助原告確認共有權益,並採取必要程序,確保判決一旦作出即可落實,避免長時間占用造成損失。透過精心規劃與整合事實證據,法院最終認定被告無權占用土地,並判決返還土地及支付合理補償。

整個過程中,志恩團隊的專業布局和細心準備,讓原告順利維護了自己的土地權益,並獲得應有的利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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